兇嫌脫產 癱漢求償無門
1800萬賠償金無著 家屬:比死痛苦
2008年07月16日蘋果日報
【徐銘穗╱台北報導】北縣一名男子四年前與哥哥、友人到卡拉OK店消費,結帳時因懷疑店家灌單,竟遭店家老闆及少爺持鋁棒重擊毆成植物人,行兇者分別被判刑五到六年,並判賠一千八百萬元民事賠償,但加害人早脫產,導致被害家屬求償無門,昨向縣議員陳情時難過地泣訴︰「比死還痛苦!」
飆歌遭毆頭重創
受害的張福田(四十三歲)原是水電師傅,四年前與二哥張炳輝及一名友人,前往汐止市「新天地卡拉OK」消費,懷疑帳單遭灌水,老闆主動退款三百多元,再帶三人到「新世界卡拉OK」續攤,卻遭莊振賢等店家少爺打成重傷,店家還報警謊稱「酒醉路倒」。兄弟兩人在醫院躺了三天才被家屬尋獲,張福田因頭部重創成植物人。
張家昨尋求台北縣議員金介壽協助。張福田的大哥張錦鴻指出,受害的三弟十分孝順,農忙時都回宜蘭老家幫父母下田,在醫院治療半年多,動過無數次手術,現在只能躺在家中,父母兩地奔波照顧,哽咽說︰「看他這樣心都碎了!」
張錦鴻表示,高等法院刑事判決莊振賢等四人有罪,士林地院民事判決賠償一千八百多萬元,但日前向財政部國稅局查詢,發現四人名下財產已脫產,金介壽痛指,司法無法保護到受害者家屬。
可先聲請假扣押
律師張建鳴指出,為免日後求償無門,傷害事件發生時民眾可先聲請假扣押被告存款、薪水及不動產,若被害人及家屬無力負擔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擔保金,也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出具保證書。
男子被毆重傷事件簿
2004/04/12 張福田與二哥張炳輝及友人到卡拉OK消費,因懷疑帳單遭灌水,遭莊振賢等人打成重傷。
2004/04/15 家人發現張福田兄弟3天3夜未返家,報案後得知兩人在內湖三軍總醫院治療,張福田因傷重成為植物人。
2006 高等法院判決莊振賢等4人分處5到6年徒刑。
2008/02/29 士林地院判決莊振賢等4人賠償1800多萬元。
資料來源︰張福田的大哥張錦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