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玉珍齋商標 母告輸兒
鹿港老舖家變 法院判母子共用
2008年06月14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孫英哲╱綜合報導】彰化鹿港知名百年糕餅店玉珍齋,爆發商標權爭議,黃家老母黃盧清秀不滿長子黃一舟自行打著玉珍齋商標對外開店而告上法院,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認定玉珍齋商標仍屬已過世父親黃森榮所有,未分配遺產前黃母與六子女均有權使用,全案確定。
全案確定
昨得知判決後,與母親一起經營老舖的三子黃一彬表示:「尊重但不能接受,百年老店有其傳統要傳承並不容易,消費者也會分不清。」、「對方在這起官司中引用的證據及資料都與事實不合。」長子黃一舟則說:「法院判玉珍齋應七人共同擁有,希望大家能一起把玉珍齋越做越好。」
傳承第五代的鹿港玉珍齋餅店,創立在清光緒三年(西元一八七七年),店內以蛋黃酥、綠豆糕與鳳眼糕等糕餅聞名全台,幾年前還邀請藝人陶晶瑩代言店內創意糕餅小桃餅,頗受各界好評。
玉珍齋第四代繼承人黃森榮先後在一九八六年起,陸續向經濟部申請將玉珍齋三字註冊為商標,並順利取得商標專用權。
傳給三子不傳長子
豈料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黃森榮因腦中風過世,黃妻黃盧清秀決定將玉珍齋老舖交由三子黃一彬繼承,引發另五名子女不滿,黃森榮出殯時,兄弟間甚至上演全武行。
長子黃一舟後與妻子另立門戶,在老舖旁也用玉珍齋名號開店,並以玉珍齋糕餅公司為名,向經濟部登記註冊公司行號營業,黃母與黃一彬於是分向黃一舟夫婦提出訴訟,不准對方使用玉珍齋商標。
因妻兒尚未分遺產
全案經台中高分院調查後發現,由母親處繼承老舖的三子黃一彬,雖出示父親生前簽名的商標權讓與同意書,但黃父當時已呈現失語、癡呆狀況,根本無法簽名轉讓商標權,因此判定玉珍齋商標權仍屬黃森榮所有。最高法院認定,因黃妻與六名子女尚未分配遺產,因此玉珍齋商標權仍屬七人共同共有,七人均有權使用玉珍齋商標,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