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民入獄倒數3天 怕兒子傷心
2008年06月13日蘋果日報
【蔡妤閒、張瑞振╱台北報導】陳為民因被法院判定誣告前女友侯如倢冒他的名申請信用卡,須服刑4個月,將於16日入獄,他昨發表聲明表達心情,內容提到:「最不捨是加拿大念書的兒子,才剛參加完他的國中畢業典禮,卻要讓他得知我即將服刑,情何以堪?」
陳為民2003年4月向士林地檢署控告侯如倢,冒他名申請信用卡涉嫌偽造文書及詐財,但侯女獲不起訴後反控他誣告,因銀行行員證稱核卡時曾電話與陳為民確認,士林地方法院因此在今年2月依誣告罪判他8個月徒刑,減刑為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將帶佛經服刑
他日前才從加拿大探親返台,原本昨打算開記者會後來取消,他說:「我告訴自己要放下,只要問心無愧就成了。」他還在考慮是否要再請假聲請暫緩執行,準備帶3本佛經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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