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民寫遺書 關4個月免驚啦
2008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阿霞日前得知陳為民因誣告罪被判刑4個月,今天將入獄服刑,想上他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w!AvKYdEmfRBb9Zjz81m9T)看他準備好沒,意外發現他寫下「安心上路」文章,內容提及:「我真的從沒想過44歲要坐4個月牢…突然…竟想寫遺書!」
並非想不開
阿霞怕他想不開,趕忙要打電話安慰他,再仔細一瞧,他之後寫道:「遺書不一定是將死之人才能寫吧?只要遺留下來的文字書信應該都叫遺書…反正就是想寫東西,因為4個月後才能再碰鍵盤。」阿霞勸他放寬心,4個月很快就過去,出來還是好漢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