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協商者 將無信用評分
2008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
【廖珮君╱台北報導】民眾和銀行往來的信用成績單「個人信用評分卡」,出現大變革。聯徵中心日前宣布,只要參與2006年的債務協商、或申請今年前置協商者,將不再計入評分,等於初期約近30萬名債務人,不再有「信用分數」,此新版個人信用評分卡,已在上周上路,民眾申請一份報告費用為100元。
此信用評分卡,為銀行決定民眾貸款利息、核發卡片或額度參考指標之一。銀行將依此參考每個人信用分數,來定利率與借款上限,如決定是否核發白金卡、或是適用什麼房貸利率水準,鼓勵民眾重視自己信用,該「新版信用報告」分數級距一樣介於200~800分,若信用分數愈高,表示信用狀況愈好,借錢愈便宜,也可以借到愈多錢。
新增評分變數
聯徵中心說,2006年4月推出「個人信用評分」後至今,查詢次數已達每月10萬筆以上,但期間發生雙卡事件、銀行公會2006年的債務協商、金融機構合併、銀行業務重心移轉(如停發現金卡、轉往房貸等),造成國內金融市場結構性變動,也影響該信用評分模型的效力。
因此決定重新開發,改採近2期的民眾資料(如繳款行為、欠債餘額等)做變數建置,評分客群也從舊版的4張評分卡增加到7張,並加入1年以上民眾與銀行長期往來的關係變數,如跨18、24到36個月的變數,去增強信用評分的時效性與穩定性。
聯徵中心說,針對新版新增的評分變數,如近期資料變動、往來關係、新業務申請等,都會給予評分的理由,如分數過低,就會依此變數給原因。
該評等分數是依目前個人信用評分,以百分比率呈現出來,如70%、就是代表信用分數是前30名,拿到高分、銀行給的利率卻偏高,就可以拿這份報告去跟銀行議價,作為調降利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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