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姿慧、張勵德╱台北報導】可置於攜車袋的摺疊式或可拆式自行車,下月起將可免費攜帶上火車,但只能帶上電聯車,民眾若違規將自行車帶上自強、莒光和復興號等對號列車,將被要求替自行車買票當作罰款。
須置於攜車袋內
台鐵昨宣布,七月一日起將試辦開放旅客免費攜帶自行車上火車,但旅客須將自行車「置於攜車袋」隨乘,台鐵運務處營業科長林竣曜表示,台鐵親自前往多家自行車店考察發現,目前僅摺疊式和可拆式自行車可置入市售攜車袋內,有的可拆式自行車甚至可在二十秒內完成拆解,體積比摺疊式自行車摺疊後更小,「但若有民眾自行訂做超大型攜車袋,把一般腳踏車整輛放入,那也沒辦法,但不鼓勵,將採取柔性勸導。」
台鐵強調,七月起將試辦三個月,再檢討是否修改相關規則,提醒旅客切勿攜帶自行車搭乘對號列車,違反規定者將依規補收運費當作罰款,自行車須比照旅客補買對號列車車票。
自行車騎士協會企劃李建平說,該措施對長途旅遊的單車族或通勤族相當方便,希望未來可開放摺疊車以外自行車種上車。
自行車上火車規定和罰則
上路:7月1日
規定:乘客可免費攜帶「置於攜車袋內」的自行車隨乘,摺疊式、可拆式自行車都適用;試辦3個月後將重新檢討相關規定
限制:每人攜帶自行車以1台為限,且僅能上電聯車
罰則:若違規攜帶自行車搭自強號、莒光號和復興號等對號列車,自行車須比照乘客補買車票
查詢:http://www.railway.gov.tw
資料來源:台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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