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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雄、甯瑋瑜╱連線報導】半個月前,台中縣一名女大學生意外墜樓傷重不治,她的父母發揮大愛,將愛女的器官捐出、造福5名患者。其中,她的一枚腎臟,讓一名行善30多年、捐給公益團體超過300萬元的林先生終獲善果,得以擺脫洗腎之苦;林先生昨也簽下器官捐贈卡,並承諾:「未來會繼續行善,鼓勵更多人加入器官捐贈行列。」把器捐之愛,傳出去。
把愛傳出去
在台中縣經商的58歲林先生,6年前身體每下愈況,運動時覺得很吃力,人也漸漸消瘦。前年5月,因全身無力雙腳發軟,到中縣沙鹿光田醫院被檢出罹患尿毒症。林先生說:「醫生宣布我須終生洗腎時,有如青天霹靂,一時間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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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接受器官捐贈,自己也簽下器官捐贈卡,有機會也要幫助別人。林世雄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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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過300萬善款獲善報
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最新統計,截至昨天為止,全台共6326人仍等待器官移植,以腎臟病患4950人最高,但去年獲腎臟捐贈的患者只有200人,機率十分低。然而20多歲起就默默捐助慈善團體、捐款超過300萬元的林先生,善有善報,幸運獲得一名女大學生捐出的腎臟,他說,原本以為接受移植的日子遙遙無期,沒想到,這個月初接到醫院通知,真的很意外。
林先生手術後恢復良好,昨順利出院,並和光田醫院院長王乃弘及多名醫師一同簽下器官捐贈卡,他說:「感謝這名幫助我的女同學,讓我有重生的機會,我會繼續行善,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據了解,捐出器官的是一名女大學生,她在農曆春節期間意外墜樓致顱內出血陷入重度昏迷,急救兩天後,篤信佛教的父親強忍心中不捨,簽下器捐同意書。
「她地下有知會很高興」
傷心的媽媽對醫院社工表示:「妹妹是善良又熱心助人的孩子,會定期捐血及捐錢給慈善機構,如果她地下有知(捐出器官)的話,一定會很高興!」
最後女學生的家人同意捐出她的心臟、肝臟、胰臟及兩顆腎臟,但留下眼角膜及皮膚。媽媽告訴社工說:「妹妹平日愛漂亮,想留下她的皮膚和眼角膜,讓她能漂漂亮亮的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王乃弘表示,當女學生大體移出病房外時,其他病家獲悉這個女學生是捐器官的人,也感動地在旁致意,他相信器捐大愛會讓病家、特別是受贈家屬,更能體會器捐的重要,進而響應。
器官捐贈程序
◎表達意願
.簽署器官捐贈卡,可洽0800-091066或上網簽署(http://www.organ.org.tw/carda.php)
.在健保卡中註記器官捐贈意願。
.平日明確告知全部家人,自己有器官捐贈意願。
.就醫時向醫院表達有捐贈器官意願,或由父母、子女、配偶或兄弟姊妹代簽同意書。
◎捐贈程序
.在取得捐贈者或家屬同意文件後,經醫師進行腦死判定。
.由醫師檢視適合捐贈的器官,再由家屬確認,才可進行摘取手術。
資料來源:光田綜合醫院社工室主任溫世合、《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