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總覽
踹鄰踢死狗 男判拘40天
2009年02月07日蘋果日報
【張沛森╱桃園報導】一名男子不滿鄰居飼養的狗隨地便溺,口角後當街踹傷對方臀部,還踢死對方養了十八年的老狗,遭桃園縣府農業局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罰款一萬五千元後,桃園地院昨依傷害、毀損等罪判拘役四十天,可易科罰金四萬元。
不滿飼主放任便溺
判決指出,去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李姓女子帶著「丁丁」和「多多」兩隻狗外出,豈料,年紀較小的「多多」一跑出家門,就在巷道上拉了一坨屎,對門鄰居王應瓊(七十六歲)撞見,當場怒斥李女不該放任家犬大小便。
李女見錯在自己,返家拿掃帚準備清掃,但走出家門時卻見到王男驅趕狗,相當憤慨,自言自語地罵了一聲:「王八蛋!」豈料,王男趁她清掃時,抬起右腳踹傷她的臀部。
李女衝回屋內打電話報警時,盛怒未消的王男又追上狗齡十八歲(比照人類年齡約九十歲)的「丁丁」後,朝牠腹部猛踢一腳,致其飛到半空中再掉落地面死亡。李女不甘愛犬死得不明不白,調閱錄下王男惡行的監視器影帶,先向桃園縣府農業局檢舉,再提出傷害和毀損告訴。
| 留言 |
|
||||||||
|
||||||||
|
||||||||
|
||||||||
|
||||||||
| 更多... |
哈燒情報 |
||||||
|
焦點話題 |
||||||
|


馬上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