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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夙眉╱台中報導】台中一名越南新娘前晚指控丈夫與女網友在自宅發生性關係,丈夫一再求饒且辯稱「僅抱抱和親吻,是普通朋友安撫情緒的行為,沒想到抱著抱著就在床上睡著了,絕對沒發生性關係。」越南新娘眼見丈夫死不認帳,堅持提告,丈夫和女網友兩人昨天被警方依妨害家庭罪嫌送辦。
死不認帳
警方調查,男子陳正文(二十七歲)與越南籍妻子結婚約兩年,陳男婚後與住在高雄的女子林惠玲(二十八歲)透過網路遊戲相識。前晚九時許,陳妻報警,指丈夫與林女在家中客房發生性關係、要求警方配合捉姦;警方與陳妻推門進入房間,併躺在床上的陳男與林女,嚇得跳起來坐在床緣,但兩人衣著整齊。
堅稱沒有性關係
陳男對越南籍妻子解釋:「我們沒發生性關係,僅有親吻。我會改過自新,請妳原諒我。」林女也求陳妻諒解說:「我們抱著睡,約一小時,沒有發生性關係,僅有親吻。」
林女並哀求陳妻不要控告她,她會離開陳男,不再和陳男有牽扯。
但陳妻堅持提告,嚷著要離婚,她告訴警方:「前晚我回家後聽到自宅二樓房間有聲音,走到房門看到丈夫與林女,我怕打草驚蛇偷偷報警,但我有看到(兩人發性行為)。」
「抱著抱著睡著」
陳男告訴《蘋果》記者說,他和林女是普通網友,因林女剛與男友分手又失業,他聽到林女在房間哭,才進入房間了解,「抱著林女親吻其額頭安撫情緒,沒想到抱著抱著睡著了,惹來老婆誤會。」他還說,老婆也認識林女,得知林女失業,要林女到中部找工作,不料林女剛到家裡暫住,老婆就報警捉姦,「我懷疑老婆設局藉此讓我們不再聯絡。」
律師黃雅琴說,有配偶者與人通姦會觸犯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與其通姦者亦同),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沒有捉姦在床,須提出男女雙方性交證據,如陰毛、雙方討論性交的文章、懷孕等補強證據,讓檢方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