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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場合都可能發生犯罪案件,機率與危險程度都不同,《犯罪熱點》根據刑案統計數據,提醒讀者小心防範。
犯罪熱點 系列報導之4
我是高中三年級的佳佳,父母讓我享有較多自由,還給我足夠的零用錢享受人生,不久前因為想要體驗夜生活,我獨自到夜店跳舞,卻慘遭色狼下藥迷姦,醒來時全身赤裸躺在汽車旅館裡,留下慘痛的經驗,從此再也不會想去夜店。
酒摻迷藥慫恿飲用
事發當天,父母親都還在工作,好友也都還在為考上理想的學校打拼,我覺得很無聊,所以到東區逛了逛,最後決定到夜店跳舞,見識都會的夜生活,也可以紓解多餘的精力,我在舞池中盡情的擺動身軀,因為臨時決定到夜店,穿得很隨便,也沒想到會有人搭訕,一切只想放鬆。
沒想到過沒多久,兩名看似大學生的男孩向我表示:「小姐,有榮幸請妳喝杯酒嗎?」我起初笑著婉拒,但禁不住他們一再要求,於是在吧台和他們喝了一杯酒,之後我們一起下場跳舞,又喝了一杯。但第二杯酒還沒喝完,我感覺到頭暈發昏,沒多久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我醒來時已經是隔天中午,發現自己躺在汽車旅館,下體感覺非常疼痛,驚覺可能遭到下藥性侵,連忙哭著報警。後來每逢朋友要去夜店我都沒有同行過,爸媽都說我很乖,其實那天發生的事,到現在還不敢讓父母知道!
◎記者鄧涵文採訪整理
淫狼搭訕示意圖
兩名看似大學生的男孩向佳佳搭訕,希望能請她喝酒。
甲你講
飲料離開視線 勿再食用
警方呼籲,女性前往夜店消費,最好能夠多人結伴同行,不要食用陌生人的食物及飲料,自己的飲料也不應該離開視線,若是中途離席或去廁所,飲料就最好不要再繼續飲用,若是不幸遭到意外,應盡量保留現場證據並盡速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