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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贓物修手機 害客送辦
2008年12月14日蘋果日報
【黃國誠╱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男子去年手機故障,送回購買的通訊行維修,通訊行稱要換原廠零件,索取三千多元費用,但手機卻送到維修廠,廠方上網買贓物冒充零件,導致男子領回後被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事後雖獲不起訴處分,但手機被法院認定為贓物扣押。男子氣得痛斥:「這根本就是騙錢!」
未送回原廠維修
林姓男子日前投訴,3年多前他在板橋市民族路「傑昇通訊行」,花一萬四千多元買手機,去年底手機兩度故障送回維修,當時店員宣稱要送至原廠更換零件,價格較貴,他為了手機內資料,共支付3480元費用,但取回不到3個月,竟有警員上門,指他是竊盜嫌犯並函送地檢署偵訊。
林男表示,他向檢察官出示維修通知單獲不起訴,但手機被認定為贓物遭法院扣押,他才知通訊行未把手機送回原廠,反而用贓物冒充,詢問通訊行店長施嘉紋時,對方否認有承諾將手機送回原廠,僅將手機轉送維修廠。店長施嘉紋受訪時強調,手機維修是轉包給其他科技公司,與對方合作4年期間,未發生異常現象,願意表達歉意,並賠償同價值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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