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女友致尿失禁 獸男判刑
2008年08月08日蘋果日報
【張沛森╱桃園報導】恐怖情人在情人節被判刑!男子去年不滿女友提分手,先掐女友脖子舉起身體,致尿失禁,接著掌摑、以衣架勾頸拖行、脫衣服沖水、關廁所,且罰站恐嚇。桃園地院審理時,男子坦承衝動,由於女友同意給自新機會,法官昨依妨害自由罪判刑二年、緩刑五年,但要他遠離女友至少五百公尺。
判決指出,二十八歲溫姓男子去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四時許,因鄧姓同居女友提分手,拿水果刀作勢割臂,鄧女不理會,溫男竟以雙手掐住鄧女脖子,舉起其身體,大喊:「給你死!」鄧女嚇得尿失禁,溫男掌摑鄧女十餘下,逼其脫光衣服,以手機拍攝揚言貼上網。
恐嚇「燒老家」
兇性大發的溫男接著用衣架勾住鄧女頸部,拖入浴室,以水柱沖頭,再抓住頭髮照鏡子,恐嚇:「分手就是這種下場。」並以毛巾勒住其頸部數秒後,把她關在廁所四小時。
上午九時許,溫男把鄧女從廁所拖到客廳命令罰站,恐嚇:「沒有乖乖的話,要放火燒你老家。」、「如果你出去上班跑掉的話,在路上被我遇到,不會讓你活著。」等。鄧女翌日趁男友外出後脫逃就醫並報警。
恐怖情人示意圖
溫姓男子不滿同居女友提分手,且不理會他企圖自殺,竟掐住鄧女脖子,舉起其身體大喊:「給你死!」鄧女嚇得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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