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濬明╱彰化報導】一名王姓農家子弟透過人介紹與銀行主管的楊姓千金相戀,但楊父認為王男學歷收入低,不贊成兩人交往,不過楊女十分堅持,楊父只好擬妥「婚嫁合約書」,要求男方至少得念完大學、薪水四萬元以上的工作,不得未婚懷孕等條款。王男為求抱得美人歸,當場簽下合約書。
見證該合約介紹人唐俊民說,專科畢業的王男為早日迎娶,已插班考上大學,每天上班前先去送羊奶,晚上經營網路拍賣。
要求不可未婚懷孕
唐俊民表示,這名二十九歲的楊姓女主角、大學畢業,目前在私人診所擔任行政職,父親是銀行主管、母親則是退休教師,雖然幫他介紹過醫師、公務員等對象,但她就是看不上眼,反而對只有專科畢業王男來電。
但楊父獲知女兒交往對象學歷、收入都不高,並不贊成女兒與他交往,女兒為此差點鬧家庭革命,楊父才妥協簽下男方必須大學畢業、有穩定工作、交往期間不可在外過夜、婚前不可懷孕等內容,否則女方不得繼承遺產的「婚嫁合約書」。
兩性專家廖輝英說,女方父親要求簽下這份合約,主要也是鼓勵男方上進,在情、理上是OK的。但律師趙惠如認為,這份合約並沒有法律效力,尤其是財產繼承權部分,並不能對未發生的事,預先拋棄繼承,因此這份合約應該是女方家長測試男方是否真心與女兒交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