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精淫師 姦狎男童再爆一案
抱孩子坐大腿摸下體 強行口交 強姦罪起訴
2008年07月30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台中市一名國小男老師先前被指控對三名男童撫摸下體,還幫學童手淫、吞精,被檢察官以強制猥褻罪起訴,但家長及教改團體不滿校方只以性騷擾案處理,持續抗議。檢察官重新調查後,發現其中一名男童確實慘遭老師強咬生殖器口交還吞精,昨天又依強制性交(即強姦)罪,將這名淫師起訴。
誇張的是,除了原本的三名被害男童外,又有一名男童指控,在搭車外出上游泳課時,在車上被老師抱坐在大腿上撫摸下體,還曾被叫到音樂教室搓揉下體,檢方昨也依強制猥褻罪,再將這名淫師起訴。
人本斥學校掩真相
針對此案,協助家長申訴的人本基金會中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碧華說:「市府、學校一直強調只有三名學童受害,現在第四名被害者出現,讓我們更加確信,學校掩蓋事實的行為,已剝奪了孩子被保護、照顧的權利。」一名受害學生家長強調:「這個老師做了多少事,就該面對該負的刑責,這次追加起訴,也說明市府與學校也應負起罰款、記過之外的責任。」
這名老師先前被指控,在去年七至九月時,分別命令三名男童脫下全身衣褲後,在教具室內搓揉學生的性器官,其中也有學生指控,被老師強行口交直至射精。而男童相互討論如何蒐證時被家長聽見,揭發這件駭人聽聞的校園性侵害後,檢方認為口交部分罪證不足,只依強制猥褻罪將這名老師起訴,並求刑十二年。
家長不滿校方只以性騷擾案通報,企圖掩蓋事實,要求檢方重新調查,人本教育基金會也告發校長偽造文書。
收押至今拒受測謊
檢方重新調查後,收押至今的老師仍否認對男童口交,也拒絕測謊,但檢方認為,被害男童都未滿十四歲,若非親身經驗,難以將被害經過描述得如此詳細,認定先前被猥褻的三名學生中,有一人確實被老師強行口交,全案也有第四名被害學生,慘遭撫摸性器官。
《蘋果》記者昨致電該校校長,對方只說:「在台北開會,聽不清楚。」即掛上電話,之後也不再接聽電話。
淫師狎童示意圖
國小男老師帶學生坐車外出上游泳課時,叫學生坐在他大腿上,強行撫摸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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