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輝、王智勇╱台南報導】台南縣一名越南籍妻子和公婆相處不睦,竟直呼公婆是「狗狗」;其夫夾在中間左右不是,屢勸不聽,雙方還曾因此大打出手。在忍無可忍下,丈夫憤而兩度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一審勝訴;越南妻雖上訴,然台南高分院認為她已無心改善婚姻和家庭關係,日前駁回上訴。但越籍妻子還有再上訴的機會。
異國怨偶
目前仍和公婆同住在台南下營的越南妻裴氏(三十七歲),昨獲知二審判決說:「一定要上訴。」她並委曲地對《蘋果》記者說:「是他們(指公婆)先罵我沒用,我才叫他們狗狗。」裴氏公婆抱著孫子受訪時,七十六歲公公則無奈嘆說:「為了讓兒媳和好,我們兩人還曾委曲睡豬舍呢。」
判決書指出,裴氏於六年前與吳姓男子(五十四歲)結婚,和公婆同住,因語言不通、生活習慣差異,常因瑣事和公婆爭吵;隔年兒子出生後,裴氏不但不讓公婆碰觸孫子,還辱罵公婆是「狗」,叫公婆吃飯時竟大呼小叫「狗狗回來吃飯」。
吳男夾在中間,屢勸妻又不聽,有時氣不過妻忤逆父母,憤而毆妻,裴氏也不甘示弱,拿木棍反擊,還鬧得朋友和警察出面勸阻。結婚第三年吳男就以兩人難以維持婚姻關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曾學台語改善關係
當時台南地院判准離婚,但裴氏上訴;台南高分院以兩人婚前對彼此家庭缺乏了解,才起爭端,而吳男對妻並非沒感情,認為兩人還未達難以維持婚姻關係,因此改判裴氏勝訴。吳男因未再提上訴,全案定讞。
事後裴氏參加外籍配偶課程學台語,想改善彼此關係,但因和公婆長期疙瘩難消,仍衝突不斷,去年吳男只好再提離婚。吳男向法官說,裴氏除仍以「狗狗」辱罵公婆,還常挑釁他和家人毆打她以製造事端,彼此已無法共同生活。台南地院再度判准兩人離婚;裴氏也再度上訴。
警作證:聽都難受
法官傳喚管區警員和夫妻友人作證,黃姓警員稱,裴氏對公婆大小聲,「連我外人聽起來都很難受。」曾多次居間調解的莊姓友人更直言「我如果是她老公,早就打死她了。」故合議庭認為兩人已難維持婚姻,駁回裴氏上訴。
台南市家庭教育中心主任蔣銘娟遺憾說:「應該敞開講才能消除誤解。」她建議民眾若遇有類似狀況,不妨向新移民服務中心和家庭教育中心求助。
越媳忤逆公婆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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