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養失職 須連帶賠償
2008年07月04日蘋果日報
法律實務
未成年子女做了壞事,父母到底有什麼法律責任?律師賴芳玉表示,依《民法》規定,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利時,父母要負連帶責任,律師陳武璋更提醒,曾有父親買機車送未成年兒子,兒子騎車撞傷人,結果父親也被判拘的例子,民眾要小心。
子女抽菸父母要被罰
陳武璋表示,一名十七歲的少年騎著父親送的機車撞傷人,張父因為明知兒子還沒考到駕照,卻買車送兒子而有過失責任,被判拘役六十天確定。
賴芳玉解釋,訴訟實務上因《刑法》是處罰行為人,父母通常不會因子女犯錯而被連坐罰。但她強調,父母如果沒盡到教養責任,在《民法》上還是要基於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的身分,和子女連帶賠償,也會面臨行政罰款。
賴芳玉表示,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如果子女抽菸、吸毒、甚至出入情色場所,父母會被罰新台幣三千元到十萬元,但這只是行政罰鍰,相關營業單位也可能因此受罰,目的就是要求父母和社會大眾,一起負起保護教養孩子的責任。記者劉昌松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律責任
《刑法》:曾有少年騎車撞傷人後,父親也被依過失傷害罪判拘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父母應禁止少年飲酒、嚼檳榔、飆車,或接觸暴力色情圖畫、影片,違者可處1~5萬元罰款
《民法》: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利時,父母也有損害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滿18歲者無照駕車,少年和父母或監護人都須接受交通安全講習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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