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摸女臀 笑說沒超過5秒
2狼猥褻案無罪後遺症 受害人盼法官設身處地
2008年07月01日蘋果日報
【葉濬明、張景閎╱彰化報導】彰化地院曾以襲胸和強吻時間短暫,判處兩件猥褻案被告無罪,引發社會議論並衍生「後遺症」。彰化一名女子日前到台中搭電梯時,遭一色狼自後伸手入裙摸捏屁股,她喝止並要求對方道歉,未料對方竟嘻皮笑臉說:「我只摸妳一下下,又沒超過五秒鐘,你去告啊,反正法院會判無罪。」她氣不過,將報警盼揪出色狼。
被偷摸屁股的葉姓女子(二十七歲)昨向《蘋果》記者痛斥:「莫名奇妙遭侵犯,心裡很受傷,希望彰化地院判『襲胸案』和『強吻案』無罪的法官們,能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他們家人或女法官遭受這種待遇,會有什麼感受?」
摸屁股用力捏一下
葉女指出,上周六凌晨,她到中市柳川西街一家KTV參加朋友慶生會後,獨自從十樓搭電梯下樓,電梯停在八樓時進來五名年約三十歲男子站在她後面,未料電梯繼續往下時,其中一男突將手伸進短裙,撫摸她的屁股還用力捏了一下,前後約五秒。
葉女表示,她驚嚇之餘轉頭喝斥:「幹什麼!」並要對方道歉,但對方卻引述彰化地院判襲胸案無罪,嘻皮笑臉說:「小姐,我只摸妳一下下,又沒超過五秒鐘,法院連襲胸都判無罪,所以就算你去告,法院也會判我無罪。」說完和同行四男子笑成一團,在電梯到一樓時若無其事地走了。
去年一男子在大賣場見女子搶購內衣,趁機襲胸,結果法院以時間短暫判無罪。無獨有偶,上月法官審理一男子趁前妻念國中女兒睡覺時,強抱並舌吻女孩,因只有五秒,法官認不構成強制猥褻罪,屬性騷擾罪,也因此判無罪。
庭長表示案情不同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昨痛批:「法官以舊思維判襲胸案、舌吻猥褻案無罪,完全沒考量社會大眾觀感,致發生後遺症,令人氣憤及遺憾。」
彰化地院行政庭長葉榮郎昨解釋說,葉女遭遇狀況與該院兩起判決案情不同,不能相提並論。而兩判決案件都由合議庭判決,強吻案檢方已上訴,二審或有改判空間。
搭電梯防狼 注意事項
◎應站在控制鈕邊,背靠牆壁,以便遇事能立即反應
◎如有陌生人進入電梯共乘,應注意對方特徵及所按樓層
◎如對方按頂樓、地下室或空屋樓層時,應立即按最近樓層迅速出電梯
◎進電梯時,如見陌生人與自己單獨搭乘,最好改搭下一班
※資料來源:彰化縣警局婦幼隊副隊長邱韻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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