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博士生 判賠900萬慰撫金
婦開賓士車打錯檔 捲人拖行5米
2008年06月18日蘋果日報
【朱慶文╱台北報導】婦人謝淑靜開賓士車違規迴轉,後方騎機車的台大博士生張淵壽閃避不及撞上,飛落轎車前方,謝婦想停車卻誤踩油門,把張捲入車底拖行活活壓死。高等法院昨判謝婦須賠張的父母共一千零十五萬元,其中高達九百萬元是精神賠償,十分罕見。
天價賠償
張淵壽父母的委任律師姚文勝昨天說:「人命是無價的,再多的賠償也無法彌補兩個老人家喪失愛子的悲痛!」至於肇事者謝淑靜,《蘋果》昨天無法聯繫,不知其回應。
最令人鼻酸的是,當張淵壽被送往台北醫院急救時,張的七十歲老母正在院內擔任義工,在毫無心理準備下,看到好不容易栽培到讀博士的兒子,竟然面目全非被送往太平間,心理創傷至今仍不能平復。
母當志工親睹慘死
法官綜合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地位等因素,判決謝淑靜須賠高達九百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而一般車禍死亡案件,死者家屬每人若獲判賠一百五十萬元以上,已屬少見。
張淵壽發生車禍時年僅三十四歲,正在攻讀台灣大學微生物研究所博士班。二○○五年七月二日早上十時許,張淵壽騎車行經台北縣新莊市環河路時,前方由謝淑靜(四十九歲)駕駛的賓士轎車突然違規迴轉,導致張閃避不及撞上轎車,飛落轎車左前方。
謝淑靜肇事後一度停下,本來要打停車檔下車查看,結果卻誤踩油門,導致轎車無法停住反往前開,陳淵壽因此被捲入轎車底盤拖行近五公尺,直到路人驚呼,謝婦才回神踩下煞車停住。當救護人員趕到現場,用推高機把轎車抬高救出張淵壽時,張已奄奄一息,在救護車趕往醫院路上嚥下最後一口氣。
法官認定操作錯誤
張淵壽父母扣除已領取的一百五十萬元強制險理賠,還可獲賠八百六十五萬餘元。本案仍可上訴。
謝婦刑責部分,當初檢方起訴時認為謝婦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因此依殺人罪起訴謝婦。但一、二審都認為,謝婦是慌亂中操作錯誤,並非故意,因此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八月,現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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