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築堤 卻害農田流失
2008年06月14日蘋果日報
【劉智維╱高雄報導】政府修築堤防,卻造成河流改道導致農田流失!高縣一名農民位在六龜鄉新寮村一處比鄰野溪的農田,近年因政府在該野溪修築堤防,造成河床改道,結果一塊一分多大的田地逐漸流失,農民向各單位陳情都無下文,氣憤之餘考慮聲請國家賠償,要回因公共工程而流失的私有土地。
兩年內可聲請國賠
鍾姓民眾表示,五、六年前六龜鄉新寮村的一貫道天台山神威道場開始興建,工程進行中,一條原本流經該道場範圍的野溪,因政府興建水泥護岸而改道,改道後的野溪一到雨季,河水便直沖他們的田地,幾年來已經有一分多的土地因此崩壞流失,經過了解才知道,是高雄縣政府與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治山防洪計劃工程釀禍。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南分局第二課課長林尉霖表示,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土地使用人同時也有水土保持義務,部分民眾因財力因素無法自行興建水保工程,得向有關單位提出興建要求,鍾姓民眾一直未提出申請,他們才無法得知農田的狀況。
律師郭憲章表示,有關單位工程進行前即應評估可能造成影響,不能撇清責任,他也提醒,依《國家賠償法》規定,民眾在得知權益受損後兩年內或未知情況下十年內需提出國賠,否則將喪失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