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蘋果》被發現的錯與批評
2008年06月13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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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社會版:《迷昏再槍轟 夫殺妻自戕》一文第二段中,「致店」更正為「致電」。謝謝讀者張先生指正。
投訴版:《縣議員夫婿 無照經營停車場》一文中,北縣議員何淑峰的先生「張孟喻」有誤,更正為「張登凱」,謹向張孟喻先生致歉。
6月11日《蘋果》副刊「名采」:張璇《愛情趴趴走》《算不算性騷擾》一文最後一段中,「防礙性自主」更正為「妨害性自主」。謝謝讀者「郭董」指正。
6月10日娛樂名人「蘋果人物」:《蕭淑慎告解 拒絕再玩愛》一文倒數第二段中,「藥頭墜樓身亡」敘述有誤,經查該藥頭是吞食滅火器乾粉自殺,謹此更正。謝謝讀者「郭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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