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好吃懶做 搶爺褲袋
錢花在網咖飲酒 警斥:真不孝
2008年06月13日蘋果日報
【林錫淵╱高雄報導】高縣一名二十七歲男子成天遊手好閒,沒錢就向家人伸手,日前他向爺爺要錢未果,竟趁爺爺午睡時,強搶爺爺褲子口袋內六千五百元,拉扯間還讓爺爺手臂受傷。爺爺氣憤孫子大逆不道、怒而報案,「太過分了!又偷又搶,一定要給他教訓。」警方逮捕男子後斥責:「真不孝!」訊後依強盜罪法辦。
大逆不道
警方指出,住林園鄉港埔村的無業男子黃皇嘉(二十七歲),成天沉迷網咖或找朋友喝酒玩樂,母親管不動,一個多月前將他掃地出門,要他去同村的爺爺(七十八歲)家住,黃男此後轉向跟爺爺要錢,爺爺不給就偷。
連偷三次各五千元
上月二十六日中午,黃男趁爺爺在家中睡午覺,即偷溜進房間,拿一件上衣蓋住爺爺上半身,再以自己身體強壓爺爺的瘦弱身軀,阻擾爺爺出手抵抗,當時老人家從夢中驚醒,高喊:「你要幹什麼!」兩人發生拉扯,黃男抓破爺爺的左手臂皮膚,趁勢搶走爺爺長褲口袋內的六千五百元逃逸。
黃爺爺氣不過,向轄區林園分局報案,並怒斥逆孫好吃懶做,連偷他三次,每次都偷走五千元,「我想到他是自己孫子,也不計較。但這次實在太過分,已經到了忍無可忍地步,要讓警察來教訓一下。」
黃男行搶爺爺後,晚上都睡網咖或朋友家。警方追查多日,前天下午在林園鄉忠孝東路、鳳林路口的「大有」網咖店逮捕黃男,當時黃男還謊稱自己叫「阿偉」,但警方從黃男左腕刺有「小貞」刺青,確認黃男身分,黃男才承認搶了爺爺現金,但錢都花在打網咖及喝酒上,只剩五百元。
行為偏差須予導正
高縣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已成年的男子不願工作,進而又偷又搶,行為已明顯偏差,除家人應幫助當事人步入正途外,最重要還是當事人本身願意改變,否則外人難以介入,如果親人輔導無效,就只能靠司法來強制導正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