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社會焦點》27歲男好吃懶做 搶爺褲袋

【林錫淵╱高雄報導】高縣一名二十七歲男子成天遊手好閒,沒錢就向家人伸手,日前他向爺爺要錢未果,竟趁爺爺午睡時,強搶爺爺褲子口袋內六千五百元,拉扯間還讓爺爺手臂受傷。爺爺氣憤孫子大逆不道、怒而報案,「太過分了!又偷又搶,一定要給他教訓。」警方逮捕男子後斥責:「真不孝!」訊後依強盜罪法辦。

 

大逆不道
警方指出,住林園鄉港埔村的無業男子黃皇嘉(二十七歲),成天沉迷網咖或找朋友喝酒玩樂,母親管不動,一個多月前將他掃地出門,要他去同村的爺爺(七十八歲)家住,黃男此後轉向跟爺爺要錢,爺爺不給就偷。

 

連偷三次各五千元
上月二十六日中午,黃男趁爺爺在家中睡午覺,即偷溜進房間,拿一件上衣蓋住爺爺上半身,再以自己身體強壓爺爺的瘦弱身軀,阻擾爺爺出手抵抗,當時老人家從夢中驚醒,高喊:「你要幹什麼!」兩人發生拉扯,黃男抓破爺爺的左手臂皮膚,趁勢搶走爺爺長褲口袋內的六千五百元逃逸。
黃爺爺氣不過,向轄區林園分局報案,並怒斥逆孫好吃懶做,連偷他三次,每次都偷走五千元,「我想到他是自己孫子,也不計較。但這次實在太過分,已經到了忍無可忍地步,要讓警察來教訓一下。」
黃男行搶爺爺後,晚上都睡網咖或朋友家。警方追查多日,前天下午在林園鄉忠孝東路、鳳林路口的「大有」網咖店逮捕黃男,當時黃男還謊稱自己叫「阿偉」,但警方從黃男左腕刺有「小貞」刺青,確認黃男身分,黃男才承認搶了爺爺現金,但錢都花在打網咖及喝酒上,只剩五百元。

 

行為偏差須予導正
高縣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已成年的男子不願工作,進而又偷又搶,行為已明顯偏差,除家人應幫助當事人步入正途外,最重要還是當事人本身願意改變,否則外人難以介入,如果親人輔導無效,就只能靠司法來強制導正其行為。

 

不肖孫搶爺
示意圖

黃皇嘉日前向爺爺要錢未果,竟趁爺爺午睡時,用衣服蓋住爺爺身體,強行搶走爺爺褲子口袋內現金。

 

留言(1) 剪貼(0) 轉寄(0)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阿霆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6/13 19:16:36
27歲男好吃懶做 搶爺褲袋
廢材~
更多...
昔日新聞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今日大代誌

輸入字詞:
選擇語言:
生活情報
專供太空旅遊的專機將在2011年啟航。如果有機會,你是否也想來趟太空旅遊?
1. 當然要!百分之兩百萬願意
2. 有點想,但還是怕怕
3. 不要,太危險了
4. 想都沒想過,沒興趣
←上一題 柏妍安的前男友王泉仁傳出下個月要訂婚,她心情平靜地說:「我不想回應這個問題耶!」。面對舊愛娶別人,新娘/新娘不是你,你心裡的OS會是? ...
更多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刊登廣告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