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黃標列管 不影響樓上買賣
2008年06月13日蘋果日報
台北林先生去年購買一棟公寓的7樓,付了頭款才發現「那棟1到4樓,是被台北市政府列管331大地震黃標受損戶」,認為7樓也有受損疑慮,質疑賣方與仲介未事先告知有詐欺之嫌。不過專家說,列管黃標是指建物需要補強,但主體結構未受損,不影響同棟其他戶的安全性,無法主張賣方與仲介有過失。
專家:樑柱沒受損
林先生說,他是最近跟朋友聊天時,無意間提到去年買了一間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上的中古屋,「結果我朋友跟我說那棟房子是331大地震後,被列管的危險建築,賣我的人跟仲介都沒講。」他馬上要求賣方與仲介解約賠償,但賣方強調7樓未被列管,出售過程無瑕疵,不肯解約,仲介也說交易沒有問題,不替他處理。但他質疑:「樓下的房子受損,樓上當然也會有危險啊,擺明欺騙我嘛。」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技師李天河說,列管黃標的建物,「可能是牆壁有龜裂損壞,但樑、柱等主體結構沒受損」,未限制居住及買賣,所以會出現1到4樓列管黃標,4樓以上無安全疑慮不列管情形。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指出,既然林先生買的7樓沒被列管,賣方及仲介只須說明自己出售標的物屋況,林先生主張賣方及仲介沒事先告知1到4樓遭列管形同詐欺,是不成立的。
陳力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