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違規攝影機 議員痛批偷接電
2008年06月12日蘋果日報
【徐銘穗╱台北報導】北縣警局在新店市新烏路口前架設E化交通違規採證固定桿,取締未依規定開頭燈的汽車駕駛人,短短一個月內開出一萬六千張罰單,為縣庫賺進近兩千萬元罰金,民營業者也賺得兩百萬元「獎金」,昨天卻被議員踢爆偷接電違法取締,痛罵︰「還錢給縣民!」縣長周錫瑋指出,他將清查是否設置警告標誌,一個月內禁止開罰取締。
「業者與警分贓」
昨天上午十時,台北縣議會民進黨團副總召陳永福召開記者會,指出固定桿未待台電核發用電,竟偷接紅綠燈電源非法開單,每件違規業者還有獎金,「根本就是業者跟警察分贓!」縣議員金中玉昨天下午總質詢的時候,也大罵一萬六千張罰單有瑕疵,要把錢還給民眾。
周錫瑋答詢時表示,政府取締交通違規前應善盡告知責任,他認為新烏路取締違規固定桿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將檢討一萬六千張罰單是否有盡到告知責任,依法可取消就取消,一個月內檢討是否要設置警告標誌,這段時間不開罰。
縣警局長林國棟則指出,去年底陸續在縣內二十二處重要路口架設E化交通違規採證固定桿,由承包商架設機具、傳輸畫面與寄發罰單,經警方確認違規事實後,每件違規業者可得一百二十五元的「行政處理費用」,四月中旬在新烏路口架設取締。但他強調,台電核定用電前,已經市公所同意借用電源。
北縣全天候開頭燈路段
◎2001年2月1日
台二線濱海公路、台二丁線瑞八公路、台九線北宜公路、陽金公路
◎2002年後陸續
台七乙線、縣道110線、縣道102線、北34線金水公路、縣道101甲線巴拉卡公路、新烏路、縣道105線、汐止市大同路調撥車道、永和市永和路調撥車道、新莊市思源路調撥車道、新店市安康路調撥車道、縣側環快中興橋到龍門路段
備註︰罰單金額1200元
資料來源︰台北縣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