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躍池戲水 男抽筋溺斃
2008年06月12日蘋果日報
夏天的腳步近了,天氣越來越炎熱,《蘋果》推出《快樂HIGH一夏》,藉由夏天發生的真實意外案例,提醒所有讀者遠離危機。
快樂high一夏系列報導之七
我是住在桃園縣蘆竹鄉的「田姐」,去年六月和弟弟及另外四名親友,到一個遼闊池塘旁烤肉,但因為天氣實在太熱,弟弟一時興起跳入水池內游泳,還逞強欲橫越三百公尺寬的池塘,結果半途疑似抽筋溺水,我雖然立刻跳水搶救,卻還是來不及。
硬闖危險水域
當時我們共五男一女到池塘旁的涼亭烤肉、喝酒,因天氣悶熱,三十七歲的弟弟無視岸邊豎立「水深危險、嚴禁戲水」的警告標誌,提議要橫渡池塘,隨即獨自脫去上衣下水,當時岸邊有其他民眾好心規勸弟弟:「水深危險,不要冒險!」
弟弟對自己的泳技很有信心,自認沒有問題,縱身一躍跳入水中,往對岸游去,游了將近一百公尺,我們發現他好像有異狀,試圖折返,只見他載浮載沉,我情急之下跳入池塘搶救,但還是晚了一步,弟弟下沉後即不見蹤影。
其他人見狀趕緊打電話報警,消防隊到場出動橡皮艇來回打撈,直到隔天晚上才尋獲弟弟的屍體。警方事後調查,這個池塘水域遼闊,水深竟有六公尺,救援相當不易,「眼睜睜看著弟弟滅頂,我至今仍懊悔不已!」
記者李碧蓮採訪整理
提醒你
飲酒服藥後 勿貿然下水
紅十字會土城區救生隊總教練秦月鳳指出,若是岸邊已經豎立警告標誌,顯示該水域確實有危險,即使泳技再好的人都不可以冒險下水,尤其酒後下水更是危險,酒精會影響自主神經,讓人的肢體不受控制,而服用癲癇、感冒等藥物者,也不宜下水,親友一旦發現飲酒或服藥者企圖下水,都應該極力勸阻,以防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