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火車打手槍 警揚言體罰
2008年06月12日蘋果日報
【黎百代╱桃園報導】一名女子日前從中壢搭火車北上,發現坐旁邊的年輕男子竟將手伸入褲襠「打手槍」,嚇得她向列車長反映;男子被帶到派出所起初還不承認,結果警員要罰他五百下伏地挺身,他才坦承。女子將這段經歷貼上網,希望大家小心該變態男子。
遇變態過程貼網
鐵路警察局桃園派出所所長陳家慶昨說:「男子二十歲,是名大學重考生,要他做伏地挺身只是嚇嚇他罷了。」陳家慶指出,由於男子未露出生殖器,且報案女子不想作證離去,故警方告誡男子後交由家屬帶回。
署名cherry0526的女子,在台大批踢踢網站貼一篇「坐火車遇到變態」的文章,指上周四上午十時,她和兩名女同學從中壢搭火車北上,突然瞄見坐在旁邊的男子,手放在大腿的背包下,背包則激烈上下震動得非常厲害。女網友還連寫了三次「非常厲害」形容。女子馬上找列車長,列車長要男子拿開背包,只見男子右手還放在褲裡,稱在「抓癢」,結果在多人指證下,男子才承認手淫。火車抵桃園站,男子即被帶到鐵路派出所,男子一開始不合作,被警員痛罵,並要男子做五百下伏地挺身,男子才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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