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高市府陳情 被洩個資
2008年06月12日蘋果日報
【蕭松齡╱高雄報導】張先生投訴,5月初他多次向高雄市政府反映新鋪路面有凹洞,主辦的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非但未圓滿解決,他還接到承包廠商的詢問電話,質疑主辦單位怎可洩露陳情人的個資。新工處第四科坦承有疏失,並已向張先生致歉。學者表示,新工處做法不當,可要求改善。
張先生表示,5月初高雄市工務局新工處委託承包商,將苓雅區金門街路面進行刨除重鋪,但沒多久路面即出現凹洞,他向新工處反映,但新工處只是請承包商將凹洞補實,「新鋪路面就填填補補,既不美觀,也不安全。」
承包商電詢受威脅
張先生於是再多次反映要求將路面刨除重鋪,卻均無下文,沒想到5月底卻接到承包廠商打電話問他「哪裡不滿意」,讓他覺得很不舒服,「怎麼可以把陳情人的電話提供給承包商,讓我覺得安全受到威脅。」
對此,高雄市新建工程處第四科長黃東海表示,「這是承辦人員的疏失。」已向張先生致歉,也會將承辦人員送人評會議處,並將此案做成案例,提醒同仁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陳朝建表示,以本案情況,行政機關找承包廠商向民眾查詢陳情內容,廠商受託執行公務(鋪設路面),實務上也屬於執行公務的人員,並無洩露個資及違法的問題,但行政機關在事先未告知的情況下,就將電話提供給承包商,造成人民對政府信賴感降低,「做法不當」,可要求改善。
案號:C080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