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簽本票查封母屋 兒遭訴
2008年06月11日蘋果日報
【張琦珍╱台北報導】男子巫光明因與駱以仁有詐欺官司,為求和解,竟聽從駱以仁要求,冒母親莊玉英的名義簽下六百五十萬元本票給駱,讓駱向法院聲請查封巫母名下價值數千萬元的房地,巫母憤而控告兒子與駱涉嫌偽造有價證券、誣告等罪,士林地檢署偵查後昨將兩人起訴。
「自己犯錯要承擔」
巫母昨說,當她得知是兒子冒名簽下本票,害得家中房子遭查封時,她相當生氣,所幸兒子良心發現主動自首,加上法官、檢察官查明真相,才讓她的房子免於被拍賣,如今兒子被起訴,她說:「是他自己犯的錯,他就要承擔。」
巫光明(四十九歲)向駱以仁(五十一歲)佯稱自己是高雄華王飯店的小開,可共同開發中國南方航空在台票務業務,而使駱交付四十八萬餘元旅費,駱得知被騙後,告巫詐欺。
前年十月法院審理期間,駱以仁得知巫母在北市華陰街的房地價值數千萬元,因此提議由巫假冒巫母名義簽發本票,讓法院拍賣巫母名下房地,等拿到錢後,再共同到中國投資,他控告巫詐欺一案也可以和解。去年七月法院書記官到巫家執行查封時,巫母才知道多年未回家的兒子竟做下如此荒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