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零件立約 「每天三支」
2008年06月11日蘋果日報
立下工作公約的三名竊盜集團成員,落網後在警局低頭不敢見人。林師民攝
竊盜集團立下「工作公約」,載明上班時間、不得無故曠職、遲到等規約。林師民攝
【林師民╱新竹報導】竹縣警方昨破獲一個專偷中華三菱休旅車、貨車觸媒轉化器的竊盜集團,竊嫌還訂了工作公約,規定每天凌晨零時到清晨五時上班,最少偷三支,違規即受懲處扣薪或開除。
該集團自今年四月份於桃竹苗等地犯案,初估得手五百餘支觸媒轉化器,不法獲利百餘萬元。警方大嘆:「偷東西竟也企業化管理,真是聰明用錯地方!」
拆觸媒轉化器變賣
警方表示,該集團鎖定底盤較高的中華三菱休旅車、貨車下手,趁半夜鑽入車底,拆下觸媒轉化器。主嫌為縮短行竊時間,還事先買舊的轉化器在家練習。由於新品單價就要兩萬元,嫌犯將贓物變賣至零件回收廠,一個也能賣到三千元。
昨天清晨三時許,警方跟監主嫌陳世緯(二十九歲)和手下黃義展(三十歲,有公危前科)至竹北市鑽入車底行竊時,當場逮捕,並在黃男住處和零件回收廠起出四十一支竊得的轉化器。同時警方也在湖口鄉逮捕集團成員陳文浩(三十歲),另名成員溫姓嫌犯則因通緝在押中。
規定每天凌晨上班
警方說,陳男還自行擬定十二條工作公約,自封調度主任兼組長,規定竊盜集團成員每天凌晨零時到清晨五時上班,遲到者每小時罰款一到三千元;無故曠職者扣薪三日;工作未滿一個月離職,須歸還工資並罰三萬元。上班若有睡覺、偷溜去買東西等行為,一律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