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陷阱 繳存摺成人頭戶
2008年06月07日蘋果日報
【周庭慶╱台中報導】刑事局近日會同苗栗縣竹南分局查獲一個以小額放款為幌子,取得民眾帳戶後再賣給詐欺集團使用的犯罪集團,逮捕三名嫌犯。警方表示,嫌犯放款給民眾可收利息、一個帳戶賣給詐欺集團至少索取一萬二,替詐欺集團領錢還可抽佣,警方形容:「簡直是一舉三得!」初步估計嫌犯經營三個多月至少已獲取四百多萬元。
不法獲利四百多萬
刑事局偵六隊二組偵查員許芳雄表示,林意為(十八歲)、張佳凱(二十一歲)、邱翊華(二十歲)三嫌自二月間開始在全台刊登招攬小額信貸廣告,放款金額一 至二萬元,並收取三千至六千元不等的月息,但要求借貸人將存摺及提款卡交付保管,取得借款人帳號後,立刻透過發簡訊提供給藏身在中國的詐欺集團成員,讓詐欺集團作為被害人匯款的帳戶,還充當詐欺集團的「車手」,提款後扣除可獲得的傭金,餘款再匯給詐欺集團。
竹南分局偵查隊四月十四日凌晨巡邏經過竹南鎮中正路中港郵局前,發現站在提款機前的林意為行跡可疑,上前盤查後在他身上搜出十九本存摺,接著會同刑事局偵六隊二組擴大偵辦,估計嫌犯已得手四百多萬元,前晚再將張、邱兩嫌逮捕到案,依詐欺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