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性愛照勒索 男蟲判10月
2008年06月06日蘋果日報
【郭芷余╱高雄報導】網路男蟲林勇志常在交友網站獵豔,因健談而贏得女網友芳心,上床後他不僅拍下嘿咻影片,還要女方貸款供他花用,有兩名女網友發現林男劈腿要求分手,林不滿以公布嘿咻影片要脅女方付錢,高雄高分院昨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將林判刑十月,全案確定。
去年曾被提報流氓
高市警方去年逮捕二十九歲的林勇志後,認為他惡行重大,另將他提報流氓,他也是國內第一位被提報流氓的男蟲。去年二月,一名蔡姓女網友向警方求助,表示她想與林男分手,林男竟以電子郵件傳送兩人交往時拍攝的性愛影片,並發簡訊說:「照片我會放在無名小站,影片會在YouTube。」蔡女幾近崩潰。
後來五月時,一名潘姓女子也向警方報案,指林男不僅要她出錢買手機、數位相機,還要她辦貸款,她為愛負債三十萬元後,卻發現林男劈腿,要求分手,不料林男竟將裸照和性愛影片寄到她在公司的電子信箱,並且傳簡訊要脅她將錢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