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蘋果》被發現的錯與批評
2008年06月05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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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頭條版:《窮兄拒接回 醫院棄廟外 人球枉死》一文配稿《遺棄罪 醫院家屬都有責》一文,第三段中「村理幹事」更正為「村里幹事」。謝謝讀者「郭董」指正。
健康版:《癌幹細胞找到 可治卵巢癌》一文,第三段中「太平洋紫衫醇」更正為「太平洋紫杉醇」。
法庭版:「法律信箱」《夫外遇離婚 可請求付贍養費》一文,「愛莉絲問」中第二段「所須費用」更正為「所需費用」。謝謝讀者「郭董」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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