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湳案區段徵收 市府挨批
補償跟不上物價「領了也無法買屋」
2008年06月05日蘋果日報
【黃任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昨開會,市府專案報告水湳經貿園區開發案,市議員痛批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日後地主發還土地比率平均才四成,很多人就算領回土地也無法利用,是要逼良民為難民;議員也質疑現行地上物拆遷補償條例已六年未調整,跟不上物價變動,是變相剝削地主。議會也做成附帶決議,要求市府合理調漲地上物拆遷補償標準,並調降公設比。
能配回土地僅三成
水湳開發案公展至五月底止,預計今年九月送內政部審議,當地民眾強力要求以市地重劃方式取代區段徵收,市議員陳淑華說,區段徵收配回土地普遍才四成,且位置要用抽籤的,對地主不公平。市議員楊正中說,一些地主只有二、三十坪土地,之後領回土地也無法開發再利用。
市議員曾木川認為,開發案公設比達五成二,若再扣掉學校用地,民眾日後能配回的土地僅三成,且台中市地上物拆遷補償沿用的是二○○三年訂定標準,跟不上物價變動水準,「人民就算領了補償費,也無法到別處買房子,會變成難民、無殼蝸牛」。
依法使用無法重劃
台中市地政處長曾國鈞表示,依法農業區變更使用只能區段徵收,無法重劃。台中市長胡志強則反將議員一軍指出,建物拆遷補償標準是否調整,市府每年一月都會送議會審議,但議會都未提出調整的需求。在議員強大壓力下,胡志強仍表示將該案送內政部前,全案會再審慎評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