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慈告父討扶養費 拖10年結案
維持原判456萬「這種生日禮很難笑出來」
2008年06月03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十年前一名十歲女童小慈,自寫狀紙控告親生父親索討扶養費案,歷經法院十年纏訟,直到今年小慈年滿二十歲,最高法院終於審結此案,判決小慈的父親紀民喜每月給付四萬元扶養費,到小慈年滿二十歲為止,合計共約四百五十六萬元確定。
總算定讞
剛過二十歲生日的小慈,昨得知判決後無奈地說:「我的人生不像在看影片,一按STOP鍵就可停格在十歲那年,然後等到法院判決出爐後的今天,才又重新開始!官司一拖拖十年,這種生日禮物很難讓人笑得出來!」紀民喜則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自寫狀紙夜宿法院
小慈的父親紀民喜是本土知名服飾品牌「蜜雪兒」服飾負責人,一九八八年間已婚的紀民喜與小慈母親賈姓女子發生婚外情生下小慈,賈女獨自扶養女兒多年後,因身體不好無法繼續工作,先在一九九五年間與紀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法院確認小慈是紀民喜的親骨肉後,紀馬上認領小慈,並按月給付小慈九千元生活費。直到一九九八年間,十歲的小慈心疼媽媽獨力扶養她,於是自己寫狀紙到台北地院控告生父,索討一千五百萬元扶養費,後來曾加碼到九千八百萬元。
此案當時廣受國人注目,為了官司問題小慈還一度夜宿法院門口。漫長的訴訟期間,小慈說:「我曾試圖要跟父親聯絡,但他拒絕跟我見面,這十年來我只曾在法庭上看過他幾次。」
生活走一步算一步
小慈認為,法官應比照父親對待其他婚生子女的方式扶養她,但全案纏訟十年後,最高法院最後並未採信小慈說法,仍根據紀民喜財產狀況,判他需按月給付小慈四萬元扶養費。
二○○五年間,小慈母親帶小慈遠赴中國念中學,去年返台後,小慈準備在台灣考大學,她昨表示,多年來父親都是每月月底匯下個月兩萬多元生活費給她,她今年五月十七日滿二十歲,五月底父親已立即停止匯錢給她,如今宣判的金額還須扣掉多年來的費用,以後母女的生活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但律師認為,如果小慈認為父親未依判決給付扶養費差額,可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小慈小檔案
年齡:20歲
學歷:中國山東青島城陽中學畢業
興趣:美術、寫小說、玩線上遊戲
紀錄:10歲對生父提訴訟、13歲夜宿法院抗爭
資料來源:小慈、《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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