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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環的一端有線頭(圖中藍線)可供醫師在裝置於子宮失效後取出。周昭平攝


【周昭平╱高雄報導】一名37歲的劉姓大陸女子日前到高縣優生婦產科醫院,打算取出四年多前裝的子宮內避孕環,不料醫師先不慎把避孕環線頭拉斷,後又不顧她剛吃早餐,也未簽署同意書,逕自麻醉動手術,害劉女手術中吐滿全身,避孕環也未取出,院方事後僅坦承未簽同意書有疏失,但強調醫療過程無誤,不過高縣衛生局認為院方已違反《醫療法》,將依法究責。

 

醫師洪志誠昨坦承麻醉程序有瑕疵,但醫療並無疏失。周昭平攝

突遭麻醉昏睡致嘔吐
劉女接受《蘋果》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是湖南人,五年前嫁到台灣後生下一子,但與丈夫婚後一年離婚,她獨自在台灣賺錢。今年3月17日,她到優生醫院請副院長洪志誠把裝了四年左右的避孕環取出,當時醫師透過超音波檢查確認避孕環在子宮內,但在診間卻把避孕環線頭扯斷,「醫生還找護士來看笑話,笑說是大陸貨不好!」
劉女氣憤表示,當時洪志誠說要幫她麻醉取出,她趕緊表示一個小時前才吃早餐,血壓也偏低,沒想到還是被帶到手術室,以靜脈注射方式全身麻醉,她當場昏睡過去,一個小時後醒來,發現身上都是嘔吐物,避孕環卻還是沒有取出,洪這才要她轉診,並主動退還一千元麻醉費用。
劉女之後兩度到高雄長庚醫院以子宮鏡、X光攝影及腹腔鏡徹底檢查,但都未發現避孕環的蹤影,「子宮鏡檢查時,還發現子宮內壁有傷口,萬一避孕環穿過子宮壁跑到腹腔內,造成感染有個三長兩短,我的小孩怎麼辦?」
劉女事後向衛生局申訴,但洪志誠堅持沒有疏失,不願賠償,還要她回中國處理,劉女難過的說:「醫療還有分國籍嗎?換做是台灣人,看他敢不敢這麼說?」
洪志誠昨坦承,「沒有簽(麻醉)同意書只是行政疏失。」但強調與醫療過程無關,還辯稱劉女當時是在中國裝的避孕環,才會要她回原醫院處理。

 

未取得同意書已觸法
高縣衛生局長黃志中昨表示,《醫療法》規定醫師在非緊急情況下執行手術、麻醉及任何侵入性檢查前,一定要取得病患同意書,違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將依法究責。
高雄榮總婦產部主任余堅忍說,避孕環若穿過子宮壁,腹腔的大網膜也會把避孕環包住,感染機會不大,只要透過X光影像定位探查,還是可以找到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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