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買車供代步 無照兒肇事
邱姓高中生父親為兒買進口車代步,竟撞傷人、車頭全毀。
邱姓高中生,被帶回警局嚇得說不出話。朱俊彥攝
【張先華、朱俊彥、郭睿誠╱台中報導】一名疼愛兒子過頭的家長,竟買一輛進口轎車讓未成年兒子代步,尚在念高中的兒子昨晨無照駕駛上課途中,撞倒一名機車騎士,造成對方命危;警方除針對少年無照駕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六千元,還要求少年和父親都要接受道路安全講習,並將調查肇事原因,追究刑責。少年父親自責表示,不再讓兒子開車。
遭撞騎士未脫險
台中市一名邱姓男子,因擔心讀高一的兒子騎機車上下課太危險,雖兒子還無法考駕照,八個多月前卻買一輛福斯GOLF作代步工具。警方調查,昨晨六時許,邱姓高中生(十七歲)駕車行經崇德六街、梅川東路口時,和對向左轉由巫忠賢(二十歲)所騎機車相撞,轎車失控滑行三十公尺再撞上路樹,車頭雖全毀,邱姓高中生卻毫髮未傷,但巫忠賢顱內出血、氣胸且雙腳骨折,送醫急救未脫險境。
飽受驚嚇的邱姓高中生,在偵訊時難掩驚恐。邱父表示,兒子國小畢業後到紐西蘭念書,去年回國讀台中縣一所私立高中,因兒子在紐西蘭唸書時已學會開車,他對兒子開車技術有信心,才同意兒子開車上下課,不料發生車禍,他非常遺憾,並決定暫不讓兒子開車。
邱姓高中生就讀高中生活輔導組長指出,校方過去三申五令,要求學生不得騎、開車上下課,但還是有學生違規,將再加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