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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組╱台北報導】「一直拖,就是不付薪水。」陳小姐抱怨,金弘清潔維護公司以薪轉帳號不完全,拖延一周未給薪,質疑是刻意刁難。金弘清潔維護公司表示,將盡速補發薪資。北市勞工局表示,僱主拖延不給薪,已違反《勞基法》,若不改善,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

 

會計指稱作業疏失
北市陳小姐表示,3月初她進入金弘清潔維護公司服務,雙方約定每月15日為領薪日,但4月15日她查看戶頭,薪資還未匯入,陸續詢問公司兩次,會計部門都說已匯給她,「我刷本子(存摺)還是沒有啊。」一直到21日,她依然未收到薪資。
 22日上午記者去電詢問,對此,金弘公司會計人員表示,因作業疏失才晚發薪,將盡快發放薪資。當天傍晚,陳小姐再去查看帳戶,薪資已匯入,但她仍忍不住抱怨:「幾千元薪水而已,這麼百般波折才領到,公司根本沒誠意發薪水。」
 北市勞工局第二科長吳海燕表示,僱主須按照與勞工約定的發薪日發薪,金弘公司拖延不發薪,已違反《勞基法》,遭欠薪的勞工可向勞工局反映,電話:(02)27287015~19,由勞工局出面協調,若僱主還是不發薪,依法可處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案號:C0804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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