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琦珍、張欽╱台北報導】男子張志誠因涉嫌在上海糾眾毆傷一名台商,被檢方起訴,不料,張男遭收押後即出現精神異常,不僅在士林地方法院候審室內吃下自己排泄的糞便,連醫生都認為他罹患急性精神病,但張裝瘋賣傻卻遭法官戳破,仍被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二年,並繼續收押。

 

出庭躲桌下稱見鬼
四年前,張志誠(三十八歲)在上海擔任「台北觀光夜市」經理時,因要求夜市內某一攤商撤櫃未果,竟率眾搗毀櫃內設備,鄰櫃的朱元鍾出面制止,反被張糾眾砍傷,朱返台控告張。去年張被通緝到案後,遭法院裁定收押至今,並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隨後張即以精神狀態不佳為由,聲請保外就醫。
據了解,張遭收押後,即開始有喃喃自語等現象,有時出庭時還會說看到鬼,嚇得躲到被告訊問台下。去年十二月,張更在法院的候審室內吃下自己排泄的糞便,據當時在場開庭人士指出,張被押解到法庭時,嘴角還殘留有未擦乾淨的糞便,身上則傳出糞便臭味,讓法庭內所有人捂住口鼻,法官因此請醫師做精神鑑定。
但不久後,本案公訴檢察官正好到士林看守所視察,卻看到張與其他被告一起正常的坐在餐桌前吃飯,張抬頭看到檢察官時,還露出驚訝表情。此外,法官也發現張吃下糞便還押看守所當天,還向管理員投訴遭毆打,且能一問一答製作筆錄。
加上法官發現,張在法庭上自言自語時,會偷瞄法官反應,因此雖醫師認為張罹患急性精神病,但法官仍當庭告訴張,他若再這樣下去對他沒好處。此話一出果然奏效,張不久後就告訴法官,他好多了,不用繼續吃藥,接下來的庭訊張不僅能應答,還可以詰問證人,最後被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二年。

 

裝病恐致加重刑期
律師江燕偉表示,被告裝病、裝傻,法官在量刑上會考慮被告犯後態度不佳、誠信度打折,判決有罪時,會加重刑期。而若是裝病請求保險金被識破,不僅拿不到保險金,還可能觸犯詐欺罪。

 

裝瘋吃糞便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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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5/10 15:28:43
吃屎裝瘋 遭識破判刑
這麼怕被判刑 當初率眾砍人的狠勁去哪啦?
有種就承認嘛 搞的自己還要吃屎 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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