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當街砍死女友 判12年
【鄧玉瑩╱台中報導】國內專攻保險法的名律師劉北元,不滿女友張秀鳳提分手,竟拿菜刀當街砍殺張女二十三刀斃命。台中地院昨天審結,認為劉是法律研究所博士生又擔任律師多年,卻無法克制情感以凶殘手法殺死女友,但考量他事後以近千萬元代價和家屬達成和解,又符合自首減刑,因此判處劉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
悔不當初
劉的律師刑建緯表示:「劉事後一直很懊悔,也以一棟價值七百餘萬元的房子和二百五十萬元現金賠償對方家屬。他知道要為自己一時的衝動,付出代價,所以不會上訴。」
四角戀致精神不穩
劉北元(四十一歲)一九九二年就考上律師執業,在台中地區享有盛名,案發時他還正在台北大學攻讀博士。但在法律專業外,劉近十年來的感情生活卻周旋在前妻、女友張秀鳳(三十六歲)和翁姓女子的四角複雜戀情,導致他精神極度不穩。
劉北元因腳踏多條船,三名女子對他都不滿。去年八月二十二日,劉接獲張秀鳳告知希望分手,劉因此打電話給張女想挽回感情,但張女卻指他經濟能力不佳,提議分手,劉認為自尊受損,於是萌生殺機。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劉北元買了電纜剪和菜刀,又發現張女傳給他一則簡訊:「沉默不再多言,就是我能留給你最好的路了。」劉見復合無望,就一路駕車尾隨張秀鳳及她母親。當天下午三時,在台中市精誠路上,劉見張秀鳳下車買麵包,於是上前持刀朝張女的右肩、顏面部和胸腹部等處砍殺二十三刀,張女不治。
賠償家屬近千萬元
劉北元辯稱,當時張女對他說「你沒錢,可以滾蛋。」令他感覺羞辱,腦袋無法運轉,才動手殺人。事後他打電話給哥哥,要求哥哥代為報警。檢方認為劉的行為不符合自首要件,且對案情有隱瞞,求處無期徒刑。
不過法官認為,劉在哥哥報案後,在指定地點等候警員前來將他帶回,接受法律制裁,符合自首,另外根據鑑定,劉行兇時意識清楚,因此雖有近千萬元高額賠償,法官仍判他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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