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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義、李菁豪╱高雄報導】高市一名男子前晚在乾媽家與友人聚會,席間他把玩一把改造霰彈槍,疑似槍枝走火,腹部中一槍,送醫不治。死者友人擔心警方發現,把槍棄置愛河。警方循線在愛河搜到槍並逮捕丟槍男子,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湮滅證據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友人將槍棄愛河
警方表示,男子曾志煌(二十七歲,高市人)前晚到乾媽位於高市大仁路家門口,與六名友人聚會喝酒;晚上九時許,曾男叫友人、王姓少女(十七歲,高市人)到乾媽家一樓神桌後方儲藏室,幫他拿一把改造土製霰彈槍。
曾男接過槍枝後,坐在機車上把玩。曾男把槍口對著腹部時,疑似槍枝走火,「砰!」地一聲,腹部中槍,曾男腹部被貫穿一個大洞,槍也順勢飛到十公尺遠的馬路上。
曾男友人見狀嚇一大跳,馬上打電話報案。救護車送曾男到醫院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曾男友人、游智穎(二十七歲,高市人)擔心警方發現槍,把槍棄置在愛河河西段,並趕到醫院探視曾男。
警方前往醫院找游男,游男說把槍丟在愛河,警方連夜撈槍,花了約半小時時間,深夜十一時許找到槍。因目前無法確認霰彈槍歸誰所有,警方昨訊後將交槍給曾男的王女和丟槍的游男,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游男再加一條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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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摳a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4 22:48:48
玩槍走火 腹部中彈亡
to rest in peace
莊峰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3 12:07:59
玩槍走火 腹部中彈亡
把警察當白癡呀 這麼蠢的話也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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