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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吧!國有地卻被附近鄰居當成停車場出租。」國防部後備司令部遭民眾批評對國有地管理不善,但記者調查後發現更離譜的是,軍方雖在三個月前接獲檢舉,但卻無積極作為,讓停車場迄今還在經營。學者批評,後備司令部放任民眾侵佔,根本違法失職。投訴組

 

北市建國北路二段75巷的一大塊空地,屬於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所有,但據住在附近的卓先生表示,由於後備司令部疏於管理,這塊空地過去一直被附近居民當做菜園使用,更誇張的是,去年底開始,竟遭不明人士佔用並作為停車場出租,他聽鄰居說每輛車每月租金是3000元, 「明目張膽地出租牟利,後備司令部竟放任不管。」

 

「荒廢多時才種菜」
4月8日記者前往察看,這塊空地的圍籬上掛著一塊後備司令部製作的告示牌,寫著「本軍事用地禁止外人進入、佔用、傾倒垃圾,違者報警究辦!」但一半遭人闢為菜圍種菜,一半則是停車場,巷口還貼有一張車位出租的廣告。停車場內並未畫停車格,但佔地頗廣,約可停放30輛汽車。記者初估佔用者每月租金收入約9萬元。
記者詢問住在附近的一名婦人,她說,她也有在空地上種菜,因「地已荒廢多時,才種菜啊!」至於是誰出租停車場,則表示:「不太方便說。」
記者按照貼在巷口廣告上的電話以租車名義聯絡對方,接電話的是一名男子,他相當警覺,只說「我不清楚」就掛斷電話。隨後記者正式採訪對方,他還是以不清楚為由,掛斷電話。

 

佔用後備司令部所屬的空地牟利者,明目張膽地在巷口掛了車位出租的廣告。

 國防部將追討租金
對此,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公共事務組余鴻潾中校表示,1月14日發現民眾佔用這塊地,隔日就已向當地台北市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備案,並加掛告示牌,將對佔用的民眾提起竊佔及不當得利的告訴,並追討已收取的停車租金。
長春路派出所長何明賢表示,國防部的確在1月15日已備案,派出所已初步了解佔用者是何人,建議軍方盡速提告。
「太誇張了。」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系助理教授陳朝建批評,國防部不僅未加以管理閒置空地,還放任民眾侵佔出租牟利。且1月接獲檢舉時即應處理,怎可到現在還未解決,顯見國防部已違法失職。

 

違用國有地須負之法律責任
1.違法佔用出租牟利,涉及《刑法》竊佔罪,可能遭判刑。
2.出租牟利者,還得依《民法》返還不當得利的出租停車場收入。
3.民眾在國有地種菜,雖未牟利,但減少本應支出的費用,仍須補繳使用國有地的租金。
資料來源:承理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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