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車找不回 申訴警辦案拖延
2008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
【王煌忠、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販售礦泉水的業者陳國揚,其載水車於去年十月二十七日凌晨遭竊,報案後,警方雖逮捕一名竊嫌,但價值近兩百萬元的載水車迄今下落不明。被害人質疑警方辦案拖延,導致先機盡失,已提出申訴;但警方強調辦案過程完全合法,也未拖延。
警方指缺乏證據
陳國揚說,他發現車子被偷立刻報案,但警方五天後才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且從畫面中明顯發現案發前有一輛轎車停在其車旁,和載水車幾乎同一時間駛離,警方卻未積極行動,過了一個多月才逮到一名許姓竊嫌,許嫌坦承犯案但堅不透露共犯及贓車流向。陳國揚不滿地說:「警方若早一點行動,說不定就水落石出了!」
台中市第四分局偵查隊長張國益表示,該轎車固然可疑,但監視器並未拍到行竊過程,缺乏直接證據,遂先查詢車籍並調閱車主及相關人的電話通聯紀錄,結果查出該車已賣給車行,接著在去年十一月三十一日逮捕許姓竊嫌,經警方四度借提偵訊共犯及贓車流向,許嫌都堅不透露,令警方相當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