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混網咖 童獨宿旅館4個月
2008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
【朱俊彥╱台中報導】一名單親媽媽去年底帶著九歲兒子從桃園搬至台中市,晚上工作、白天流連網咖,四個多月來,竟將兒子獨自留在廉價小旅館中過夜,男童要見媽媽還得去網咖找。經男童校方發現通報,警方認定婦人疏於照顧男童,將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函送法辦;男童則由中市府社會處安置。
未繳學費沒錢吃飯
警方調查,古姓婦人(三十九歲,詐欺、洗錢防制法等前科)九年前未婚生子,靠著打零工獨力撫養男童,五年前再婚嫁給一名中國籍男子,但男子無法來台,古婦去年底帶著男童由桃園搬到台中市,男童就讀台中市一所國小三年級。
本月七日,社會處接獲校方通報,指男童經常沒錢吃晚飯,得靠同學及師長接濟,開學至今未繳學費、又經常蹺課,校方到他家中探訪發現,男童竟獨自一人住在廉價小旅館。校方表示,男童可能因疏於接受照顧,身材比同齡同學矮小,成績中等,個性沉默寡言。
據轉述,男童告訴社工:「和媽媽搬來台中四個多月,晚上只有我自己在旅館睡覺。媽媽有來看過我五、六次,但都沒有過夜。想見媽媽,都要去網咖找她,媽媽會給我五十到一百元零用錢吃飯。」
《蘋果》找到男童媽媽,她無奈表示,晚上在一間電子零件工廠當作業員,每月僅賺一萬八千元,旅館租金一個月就要七千元。兒子白天要上學,母子難得見到面,「我正努力找個白天工作,等收入及住處穩定後,會將兒子接回同住。」
暫時安置寄養家庭
社會處科長侯淑茹指出,男童已經被緊急安置到寄養家庭接受照顧。古婦因為未善盡母親對兒子的照顧責任,訊後被警方依違反《兒福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