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4國小男童 92歲翁判刑2年
辯「性無能」 男孩作證:戳臀錢較多
2008年04月19日蘋果日報
【劉昌松╱台北報導】自稱性無能的九十二歲的老翁李果,被控長期引誘四名國小男童讓他撫摸屁股跟「小雞雞」,還對其中一人肛交,事後再給五十到三百元打發,昨被台北地院依連續對未滿十四歲男子性交和猥褻兩罪,合併判刑兩年,創下性侵案獲判有罪的最高齡紀錄。
高齡紀錄
目前獨居國宅套房的李果,昨受訪激動辯稱:「我九十幾歲了耶,還有攝護腺肥大、性無能,都直不起來了,軟綿綿的,怎麼可能對小孩子怎麼樣?我根本不認識他們,有次他們來拜年拿到紅包,之後就常來要錢,我反正一個人無聊就讓他們一起來玩,被法官這樣判,我一定要上訴,這是榮譽的問題。」
醫:精神好可勃起
高雄榮總秘尿外科主治醫師簡邦平對此表示:「不管六、七十還是九十歲的男人,也許大部分時間較不行,但在精神好或遇到特別喜歡的對象,還是可能興奮勃起,只是硬度或許沒年輕時那麼好。」
本案四名被害男童向法官指證,到李家二十幾次,有時一起去,也會單獨去,但每次被摸小雞雞的時候,一起去的小朋友都會被安排到套房門外;其中一名男童指證,肛門被李果用性器戳入時,「會有刺刺的感覺、會痛」,但事後有錢拿,且被戳屁股錢比較多。四男童認為,雖然過程會覺得有點不舒服、噁心,但還是會再去,「因為想跟他拿錢」。
李果出庭則喊冤說自己性無能,且自拍大腿內側的白色斑點,辯稱男童都說不出這些特徵,指控不實,但法官根據醫院診斷證明認為,攝護腺肥大和性功能無因果關係,而白斑是皮膚退化的通常現象,一般人受性侵時不會特別注意。
年邁符合減刑資格
法官認定,李果從二○○四年到二○○六年連續對四男童性侵,犯行嚴重,但考量他符合法定的八十歲減刑資格,加上猥褻罪又符合去年總統陳水扁公布的減刑條例,因此只依連續性侵罪判他一年八個月,連續猥褻部分七個月,合併應執行徒刑兩年。
兒童遭性侵徵兆及家長因應
◎徵兆
.身體有不明傷痕或出血
.模仿性動作、語言或碰觸別人下體
.見到特定人會害怕
.個性劇變,攻擊他人或自殺自殘
◎家長因應
.不要一知道就質疑,以免孩童不敢講
.教育孩童對下體等遭碰觸要拒絕,並告知父母師長
.報警求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