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攜八歲子 偷兒童節禮物
2008年04月06日蘋果日報
【石明啟╱桃園報導】婦幼節當天,一名失業的單親媽媽帶8歲兒子到賣場裡偷竊玩具、鬧鐘等物,被店員發現報警法辦,單親媽媽事後非常懊悔說:「因為兒子吵著要禮物,才會鋌而走險,我不該在孩子面前偷竊,做了最不好的示範。」
最不好示範
單親媽媽李女前晚帶著8歲兒子到賣場,趁機將價值總計3845元的運動鞋、玩具、鬧鐘、褲子等物品標籤撕下,放入背包內,再佯裝購買飲料結帳,企圖闖關,但在收銀台前被店員發現。
警方將李女帶回偵訊,男童則交給家屬領回。李女供稱,連續假期前,兒子吵著要買兒童節禮物,但因她失業多時沒有收入,又想給兒子買東西過節,才會鋌而走險偷東西。
警方調查,李女8年前和丈夫離異,獨自養育兒子,原本在飲食店工作,幾個月前失業;李女說,失業這幾個月期間,全靠親友接濟勉強過日子。李女表示不該在小孩面前偷竊,做了最不好的示範,同時也感到後悔,並懇求法官看在小孩分上從輕量刑,給她一次機會重新做人。警方偵訊後,仍將李女依竊盜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