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騎內線遭罰
2008年04月01日蘋果日報
【陳力維╱台北報導】去年7月起,排氣量550c.c.以上掛紅牌的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但鄭先生在台三線新竹路段騎著排氣量900c.c.的愛車時,卻遭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峨眉派出所警員以行駛禁行機車的內側車道為由開罰,他認為警方不熟悉法令亂開單,峨眉派出所坦承疏失。學者認為,一線執法人員需要再教育。
警員不熟法令
「好心情都被破壞光了。」台北鄭先生投訴,2月18日約好友一同騎車前往新竹縣峨眉鄉兜風,卻在台三線遭峨眉派出所警員攔停,「說我不能騎在內車道,就開我紅單。」開單警員還特別在罰單上寫「行駛內車道達50公尺以上」。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峨眉派出所明顯錯誤開罰。對此,峨眉派出所表示,已向竹東分局交通組確認過,的確不應開單,除建議鄭先生申訴撤銷處分外,會再加強警員教育。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郭守穗建議當地警方加強政令宣導及教育,才不會造成民眾困擾。
案號:C0803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