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明啟╱桃園報導】桃園縣八德市前晚發生的二死四傷民宅火警,檢警昨確認是起縱火案,只因屋主弟弟不滿家人反對他離婚,竟找自己遊藝場員工買汽油,再朝親友潑汽油縱火洩憤,不僅燒死自己跟妹夫,還造四名親人重傷。
害死妹夫燒傷小輩
警方表示,死傷者都是一家人,屋主的弟弟陳振兆(四十三歲)及妹夫巫盛榮(四十五歲)兩人燒死在一樓客廳;屋主陳振棟(五十歲)、陳振棟的妹妹陳秋香(四十六歲)及兒子陳浤燕(二十八歲)三人均全身百分之五十到七十五不等的二級灼傷,陳的外甥巫瑞祥(十四歲)輕傷。
警方調查,前晚十時許,陳振兆不滿家人反對他離婚,到隔壁他經營的遊藝場,交代李姓員工到加油站買汽油。陳振兆獨自在屋外來回踱步、打電話,時而雙手交叉胸前,表情無奈,還從口袋中掏出香菸點火。十分鐘後員工返回,陳振兆提汽油進屋內,朝家人潑灑並點火,火光一閃,屋內陷入火海,竄出濃煙,陳振兆及巫盛榮兩人首當其衝,全身著火,跑沒幾步倒下,活活燒死在客廳。
陳秋香、陳泓燕兩人衣服著火,奪門而出,躺在地上打滾、哀嚎,遊藝場員工趕緊幫忙澆水降溫;陳振棟和剛從廁所出來的巫瑞祥,逃到三樓,由鄰居架設鋁梯將兩人救下。
想離婚遭反對洩憤
由於逃出的陳家人向警方指稱,是陳振兆潑汽油縱火,且在屋內找到燒毀的裝汽油桶子,警方調閱加油站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遊藝場李姓員工買的汽油,李男供稱是陳振兆要他去買汽油,據此研判是起縱火案。
家屬表示,陳振兆和妻子分居兩年,一直吵著要離婚,陳振棟以「對小孩不公平」理由反對,陳振兆不滿「親哥哥胳臂往外彎」,家屬說陳振兆酒後「很盧」,沒想到竟會做出如此偏激的行為。
圖解新聞
家人口角縱火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