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酒駕警員 醉上道竟拒檢
蛇行駕車遭檢舉 調職懲處
2008年06月13日蘋果日報
【蕭夙眉、李陳信得╱台中報導】台中縣和平警分局負責執掌酒駕取締勤務的組長劉望祖,前天在南投酒駕蛇行,被警察攔下後拒絕接受酒測,還說他願繳拒絕酒測的六萬元罰鍰,企圖規避若遭驗出酒測值超過零點二五毫克╱公升,即會被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鑽法律漏洞,縣警局昨將他調任非主管職務,並擬記過處分。
知法犯法
台中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漢堂說,劉望祖擔任和平分局一組組長,負責酒駕取締等交通業務。劉警前天休假與朋友在谷關飲酒,兩人喝了約三分之二瓶高粱,晚上駕車行經南投縣國姓鄉時,民眾發現他蛇行駕車,擔心危及用路人安全,打電話報警。
「做了不好示範」
埔里分局愛蘭派出所警員獲報前往處理,發現劉警車內散發酒味,要對劉望祖進行酒測,但劉警拒絕,還強調願接受拒絕酒測的六萬元罰鍰,且表明自己是警察。南投警方發現他是警界自家人,涉及酒駕,攸關風紀,通報台中縣警局。
林漢堂表示,縣警局長刁建生日前才嚴禁員警酒後開車、上班不能有酒味,劉望祖執掌酒駕取締等業務,明知酒後駕車的嚴重性,卻知法犯法,「這是相當諷刺的一件事情」,昨天召開人評會將他調任非主管職務。林漢堂強調,警察上班時間一律不准喝酒,下班後儘量能不喝就不喝,如果基於人際關係或人情壓力,也希望員警自我拿捏分寸。
劉望祖昨接受《蘋果》訪問時說:「自己做錯了事,做了不好的示範,表現的也不怎麼理想,會虛心接受上級長官的指示,再增加一些歷練」。
議員要求應嚴懲
台中縣議員何欣純聞訊痛批,劉望祖並非台中縣境內首位酒後駕車出事的警員,接二連三傳有警察酒駕,她質疑警紀不彰,督察系統應檢討有沒有落實酒後不駕車的要求;況且警察是執法人員,接連知法犯法,對於這些酒後駕車危害其他路人安全、甚至奪走無辜路人寶貴生命的酒駕員警,她認為應該嚴懲。
台中縣警察近年酒駕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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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中縣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