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婦挖2元花 遭銬訊7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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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婦不知廢墟屬公有,挖2朵波斯菊遭捕,上手銬腳鐐偵訊7小時,還與清潔人員「2元」和解,揹上竊盜罪名成畢生羞辱,警遭批小題大作太擾民。
中縣豐原56歲家庭主婦高麗棋發現路旁雜草堆有零星波斯菊,前天下午2時以鏟子挖2株波斯菊,竟立即有2名警員以偷竊公物為由,上銬逮捕她。
警方「認真辦案」,還請來花主、市公所清潔隊員代表林秋森到場,林原以為「警方在開玩笑」;因每朵波斯菊成本為1元,雙方以2元和解,但林也不好意思拿。高婦除了被上手銬,移送地檢署時還被戴上腳鐐約半小時;直到晚上9時30分,她才被檢方飭回,但竟被限制住居,直到返抵家門,前後折騰達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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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市博愛街的綠化美地波斯菊盛開,美侖美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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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婦昨重回現場,指出她以為地是廢墟空地,「挖了2株波斯菊就被上手銬腳鐐,警察太過分了」、「我這輩子最大的羞辱」。
豐原分局長陳清新昨稱,警員依法逮捕沒有錯。
警改會則痛批,警察衝績效衝過頭,「看到黑影就開槍」。議員斥小題大作太擾民。
律師指民眾觸犯竊盜罪等輕罪,因微罪不舉,檢察官可緩起訴或者不起訴;若婦人認知波斯菊是野花,可能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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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婦與夫在豐原大道旁人行道以鏟子(下右圖)挖了2株波斯菊,2名警察衝出,當場上手銬逮捕高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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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找來林姓清潔隊員,與高婦簽下「2元」和解書,在移送檢方時,還對高婦上腳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