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淫師姦4男童 重判20年

本報訊
淫師性侵4名小五男童,打手槍、共浴共34次,一罪一罰重判20年,律師說又不是殺人放火,家長另提2千萬國賠。


台中市某國小一名男老師從去年起,連續強制猥褻、性侵4名小五男學生,不但脫光撫摸、替學生打手槍,還吞下男學生精液,甚至錄影與學生觀賞。
淫師還趁帶學生到台北住宿飯店時,要求一名男生陪他洗澡、進行口交,學生指證說:「老師要我含他的小鳥,但是很大很長,有卡到我的喉嚨,我去漱口。」
雖然淫師僅承認猥褻12次,否認性侵,但法官調查,淫師分別對4名男童強制猥褻29次、口交5次,依照新法一罪一罰計算,昨重判淫師20年徒刑。
昨宣判後,淫師面無表情,辯護律師劉興吉則認為:「判太重了,又不是殺人放火!」本案校方因涉及隱瞞事實,校長被記大過調職,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台中市府和校方「事前縱容、事後包庇」,昨下午與受害學童家長提出國賠2千萬元訴訟。

淫師狎男童示意圖

1
淫師找學生到教具室親吻、脫光撫摸、口交,還吞學生精液。

2
淫師帶學生到台北住宿飯店時,又要求其中一名男學生陪他洗澡、進行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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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8/29 13:06:21
淫師姦4男童 重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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