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接棒做愛 一審無罪二審變性侵
〈本報訊〉台南縣24歲陳姓男子和前妻同居,前妻昔日同學方女來投靠,3人竟同床而眠,結果男子和2女發生「接棒做愛」,事後被方女控告性侵。
2006年陳男與前妻做愛時,因幼子哭鬧中斷,前妻下床哄小孩,陳竟轉身脫去睡在一旁的方女衣褲後提槍上陣。前妻回房看見,笑著捶打阻止陳,陳才拔出射精在方女肚子。兩天後陳家發生家暴,方女向警方說:「他連我也強姦。」
此案一審認定女方自願發生性關係,判陳男無罪;但二審法官認為陳男趁女方熟睡時性侵,改判3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性侵前妻女同窗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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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和前妻做愛時,方女睡在旁邊,後因小孩哭鬧,前妻下床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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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慾火難消,轉身脫方女衣褲性侵,前妻回房見狀想拉起陳阻止。